医院急诊工作制度一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一、凡参与抢救的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地抢救重症患者,迅速给予安置,根据病情及时进行紧急处理。二、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动作迅速而准确。抢救过程中由在场职务最高的医师指挥。各级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实施救治。 三、遇有诊断、诊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通过会诊迅速解决。遇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立即报科主任及医务科,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四、对危重、不宜搬动患者应就地抢救,提前通知有关科室和手术室做好准备,待病情稳定后由医师或护士护送到病房或手术室。五、对危重患者,在值班医师未到达前,护士可根据病情先抢救处理,如:气管插管、洗胃、止血、给氧、输液、吸痰、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并做好护理记录。 六、总值班、药房、放射、化验、麻醉、手术室、功能室等辅助科室及后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积极配合急诊抢救工作,见“急”字印章者要予以优先保证。七、医护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名、剂量、给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