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采购管理规定正文 第一篇:物料采购管理规定物料采购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物料采购业务管理,使之有章可遁,实施有效物料管理,降低打扰采购成本,保障组织生产,做到准时交货,物制订本管理规定。第二条物料采购管理规定明确:大宗采购(包括配件及批量材料)、外协件、零星采购等业务的作业流程及作业规范,适用于物控部负责人、采购员及与之作业流程相关的业务部门及人员,如技术部、财务部等。第三条大宗采购(包括配件及批量材料采购)、零星采购等业务均由物控部负责实施。第四条物控部所发生的采购业务均须有文件依据(诸如产品设计所需的配件手册、材料手册、排产计划、已批准部门申请、领导审批的采购计划及其他采购计划书)。第五条物控部实施采购作业均须编制采购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抄报生产主管(或主报生产主管)方可实施采购任务。第六条生产部依据营销部经评审确认的合同编排生产计划及生产准备计划;技术部依据生产计划做技术准备计划(图纸、机件明细表、标准件表、外协件明细表、编制工艺卡等);物控部依据生产准备计划编制物料供应计划。 大宗采购一(配件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