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协议正文 第一篇:监管协议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监管协议宗地编号/用地方案号:准入产业:项目名称: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单位:土地出让合同编号:深地合字(2021) 号签约须知一、为确保大运新城商务总部功能区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发展监管要求严格落实,竞买申请人须在深土交告2021号土地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公告”)期内向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以下简称“龙岗区重点区域署”)申请“履约能力预审”,即:龙岗区重点区域署就竞买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履行本协议进行预先审查。竞买申请人须向龙岗区重点区域署提交材料,证明其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履约预审条件:(一)竞买申请人须取得不少于3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21年度福布斯(Forbes)“全球企业2021强”的前500名或2021年度美国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为准)签署的,在本项目进驻该企业或其区域性总部的合作意向文件。(二)竞买申请人须取得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运营主体签署的,在本项目开办国际学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