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与责任制奖惩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与责任制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对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与责任的考核。考核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与责任的考核奖惩,可参照执行本办法。结合地区特点制定具体细则。 第三条 实施本办法的目的在于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奖惩措施,促进安全监管,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制奖惩办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