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正文 第一篇:禁止有偿补课责任状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状为树立中山学校教育良好社会形象,坚决刹住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乱补课之风,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1】5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状。一、治理内容1、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2、在职教师参与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人员组织的针对学生文化课补习辅导等行为。3、在职教师在校内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以其它之名举办的奥数、特色英语、作文辅导等有偿补课及辅导等行为。4、校领导为教师或社会办学人员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二、治理办法1、学校将2021年定为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年。2、坚持抽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3、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4、强化对全校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等重点教师的有效监督。三、处罚办法(一)对违纪教师的处罚办法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对顶风违纪教师除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将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 一是解聘教师聘用合同。二是违纪教师3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待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