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9月16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13/T1138-2009),自今年10月1日实施。前 言本标准所指的“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东、刁占恒、石文林、巩玉斌、解景林、周勇、郑端文、刘立辉、吴希晖、贾冬梅。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定义、建设要求、验收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社会单位有固定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