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及普通一审民事案件程序庭审笔录(定稿)正文 第一篇:简易及普通一审民事案件程序庭审笔录(定稿)贵 州 省 XX县 人 民 法 院民事审判笔录(简易程序)开庭时间:二O一四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开庭地点: 人民法庭 案 由: 纠纷是否公开审理: 公 开 旁听人数: 人 代理审判员: 书 记 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到庭。 被:到庭。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安静。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到庭人员,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三、除本院工作人员因需要进入审判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五、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