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通用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市瑞赛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滨湖分公司法人代表 王心军 联系人 王心军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高运路 125 号(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 13806183536 传真 邮政编码 214131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高运路 125 号(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819 其他通用机械的制造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项目类别二十三 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占地面积(平方米) 1008建筑面积(平方米) 1008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5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186 燃油(吨/年) 电(度/年) 5 万 燃气(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其它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职工生活污水 153t/a 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满足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及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的 A 级标准接入太湖
3、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江南运河。2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无表 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 名称 用量 成分或规格 厂内最大存储量 储存方式1 钢材 285 吨 /年 钢 25 吨 堆放2 铝材 68 吨/年 铝 6 吨 堆放3 乳化液 0.6 吨/年 与水 1:10比例配置 0.1 吨 25kg 桶装4 机油 0.8 吨/年 矿物油 0.04 吨 20Kg 桶装表 1-2 企业生产设备一览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1 加工中心 / 12 摇臂钻床 / 13 磨床 / 14 数控车床 CK6140 45 车床 CQ6136 56 钻床 Z5140
4、 17 空压机 / 18 锯床 / 19 铣床 X5032 534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无锡市瑞赛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滨湖分公司成立于 2013 年,经营范围为:通用机械配件、锅炉配件、锅炉辅机、五金工具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冷作加工。现拟租赁无锡市英杰机械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滨湖区高运路 125 号(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的厂房从事通用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企业拟生产规模为通用机械配件 345 吨/年,员工 10 人,单班制生产。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5、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二十三 通用设备制造业、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因此,企业委托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就无锡市瑞赛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滨湖分公司通用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通用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行业类别:C2819 其他通用机械的制造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运路 125 号(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投资总额:50 万元劳动定员:10 人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一班制生产,每班 8 小时(工作时间9:0017:00 )企业内
6、部不设食堂、浴室、宿舍,职工就餐外包。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5表 1-3 项目产品方案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单位/年) 年运行时数生产车间 通用机械配件 345 吨/年 8h/d300d/a=2400h/a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订, 2016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 1
7、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2008 年 1 月)中的禁止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土地证(锡滨国用(2006)第 1301 号) ,无锡市滨湖区高运路 125号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无锡市滨湖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图,项目所在地规划
8、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江苏无锡滨湖经济开发区始建于 2002 年,由原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编制完成了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启动区域环境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无锡市环保局的审批。2006 年,该经济开发区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等 6 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苏政复【2006】37 号) ,同时更名为无锡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原规划用地面积 2.84Km2。2008 年 12 月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江苏省无锡经济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于 2009 年通过了江苏省环保厅审批(苏环审【2009】4 号) 。开发区位于无
9、锡市滨湖区华庄镇北部,东至京杭大运河华谊路,南至观山路,西至华清路,北至高凯路以北 300m,位于太湖新城建设6核心区。无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中按照规划进行功能开发,货运路以东以电子、微软行业为主;沿华清路以东以机械制造加工、汽车零配件加工为主;中部以轻纺服装、精细加工为主。本项目位于滨湖区华清路以东,为机械制造项目,符合江苏省无锡滨湖经济开发区定位要求。 根据排水许可证,本项目所在厂房污水可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将由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环保规划要求。5、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
10、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项目所在地属一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
11、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7(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
12、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亦
13、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故本项
14、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8文件的要求。7、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总面积1327.34 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 28.69%。其中红线区域主要有:惠山国家森林公园、蠡湖风景名胜区、鼋头渚风景名胜区、马山水源涵养区、长广溪湿地公园、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桥低山生态公益林等。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与最近生态红线区域蠡湖风景名胜区最近距离为 5.0Km,且本项目租赁的厂房内生产,不涉及居民的拆迁及生态景观的破坏。同时,本项目经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
15、后,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具体项目周围生态红线保护区图见图 5。8、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 ,本项目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大气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满足类水体要求,满足环境质量标准。预测表明,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环境功能区要求,恶化
16、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项目营运过程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所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有效的收集及治理,本项目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9对照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入区企业类别清单,限制类清单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录 、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清单为制浆造纸、制革、酿造、印染、电镀、原药、医药中间体、钢铁、化工、染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该开发区着力于引进机电一体化、机械零配件、微软行业等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鼓励投资规模1000万以上、环境
17、污染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清洁生产水平领先的现代商务、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创意产业、都市产业等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入区建设;禁止环境污染严重、非无锡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引进。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9、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局简介建设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高运路125号,租赁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本项目东、北面均为无锡市英杰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南面为高运路,西面为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项目300米范围无敏感点。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3。无锡市滨湖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图见图4。10、公用工
18、程及辅助工程(1)给排水建设项目所用自来水由园区自来水管网供应。建设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江南运河。(2)供电建设项目年用电量 5 万度,由市政电网提供。(3)贮运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及成品采用汽车运输。建设项目公用工程一览见表 1-4。10表 1-4 公用工程表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 注运输 1.2t/a 贮运工程 原材料及产品储存区 30m2 置于厂房内给水 186t/a 由园区自来水管网供给排水 153t/a 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太湖新 城污水处理厂公用工程供电 5 万度/年 由市政电网供应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一般固废 20m2 一般固废堆场固废危险固废 10m2 危险固废堆场环保工程噪声 墙壁隔声,距离衰减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该公司为新建企业,无原有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