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财务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市公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各公园工作的有效衔接和通畅运行,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各部室、各公园。第三条 财务管理原则是合理、节约、有效、诚信。第四条 费用开支按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分项核算的方式实施。年初由中心综合部将经过批准的预算下达至各公园并实施跟踪考核。第二章 部门职责第五条 费用实行多级管理,其中,费用开支部门是中心各部室、各公园;费用管理部门为中心综合部及公园财务人员;费用审批部门为中心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各公园负责人。第六条 费用管理部门的职责1、根据中心年度费用预算目标,制定职责范围内费用预算并分配至各费用开支部门,报经中心领导审定后,作为各费用开支部门年度费用控制标准。2、负责审核各项费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中心管理规定以及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