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与烘干安全操作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从事喷漆与烘干操作的人员。2 安全操作规程2.1 喷漆、烘干通用安全操作规程2.1.1 从事喷漆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喷漆规程中各项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2.1.2 工作前必须戴好所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口罩等,打开抽风机待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2.1.3 在倒桶内汽油、香蕉水、松香水等材料时必须隔绝火焰,倒完后,必须将各容器盖盖紧。2.1.4 在进行喷漆时,禁止吸烟。不准进行电焊切割和动用一切明火。2.1.5 喷漆室内的所有设备线路、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加热设备应设在单独房间内。室内不准安装砂轮机及其他容易发生火花的设备。2.1.6 喷漆使用之材料,应有专人保管,现场存量不得超过当班存放量,严格执行化学物品管理规程。2.1.7 倾倒和搬运油漆和溶剂时要轻拿轻放,不许发生冲击,以免发生火花造成事故。2.1.8 应在指定地点设置防火设施,发生火灾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严禁用水扑救。喷漆人员要懂消防知识,会用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