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职业中毒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一、总 则(一)目的为建立健全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规范处置工作,提高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三)遵循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科学应对、减少危害;反应及时、措施得力。(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分级根据中毒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及造成人员的伤亡和危害程度,将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由重到轻划分为特大、重大和一般3个等级。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指一次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的急性职业中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