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甘职改办20045号 为了选拔我省高层次、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加强我省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现制定甘肃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我省评聘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在省人事厅领导下,由省职改办统一管理。 二、评审机构 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规则(甘职改组19915号)规定办法,成立由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组成的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设在省人事厅。 三、结构比例 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结构比例由省职改办核定。事业单位正高级工程师岗位的结构比例为已核定高级工程师岗位的10;企业单位为现有高级工程师人数的10。县(市、区)、乡(镇)原则上不设正高级工程师岗位。各部门、各单位应在省职改办核定的结构比例内,以现有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为基础设置正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 四、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