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命科学学院安全稳定责任书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学院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维护学习、工作、生活的良好环境,减少各类事故、案(事)件的发生,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责任书。第二条 安全责任共包括六个部分内容:稳定工作,消防安全工作,交通安全工作,治安管理工作、反恐怖工作、安全教育。第三条 本责任书甲方为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并负责责任书的制定,监督检查本责任书中各条款的落实情况。第四条 本责任书乙方为学院各单位负责人。第五条 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六条 根据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需要,可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稳定工作,为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第七条 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完善,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第八条 及时向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