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管理,完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使科研成果管理趋于客观化、公正化、规范化,促进科学研究向高水平发展,以适应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参照其他院校科研工作考核办法和总结学院近几年科研成果管理方面的经验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教学为主的,受聘于学院教师岗位的科研工作考核评价。二、考核内容1、在学术性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文学艺术作品(不含诗词、散文及短篇小说等);3、获政府奖和通过各级专门机构鉴定的科研成果;4、取得国家、部委、省、市及院级科研项目及其他横向经费的科研项目;5、社会服务项目;6、专利、植物新品种、新标准、技术转让等。三、最低科研工作量考核标准考核最低科研工作量(单位:分)职称级别人员类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任教师各二级院(系)专业课教师50352010公共基础课教师(含思政、辅导员)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