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办事指南一、什么是申请人承诺制?“申请人承诺制”是指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对照许可机关公示的许可条件,经自查符合条件要求且书面承诺按许可的条件和标准建设,符合许可条件后方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并自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许可机关经书面审核后当场发放相关许可决定的一种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许可发证后,由后续监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自查表内容完成跟踪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依法处理。“申请人承诺制”改革的主要特点:一是将事前的部门监督改为申请人的自建自查,有助于落实申请人主体责任,强化申请人的自我管理约束;二是将事前的现场核查改为事后跟踪检查,既简政提速增效,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将许可与申请人的信用挂钩,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二、“申请人承诺制”适用范围(一)以下事项适用“申请人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变更(新增食品类别、新增生产场所除外);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和经营场所面积在100以下(含100)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限定经营项目为:热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