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产部、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对部门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除部长以下的所有员工。第三条 考核组成 部门考评小组由生产、安全环保部长和主管科长组成。第四条 考核权责 1、科级管理人员,由部长直接或授权有关人员进行考核。 2、员工由科长负责初考,部长复考。第五条 考核类型考核分月度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三类。1、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2日进行。依据月度指标完成情况对部门员工进行考核。2、阶段考核以季度或半年为统计周期:依据季度或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对部门贡献程度进行考核。3、年度考核于每年初进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依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贡献程度进行考核。第六条 考核方式:分为自评、初评、终评三种自评:被考核者本人依据考核表,填写月度工作绩效自主结果并签名。初评:科长依据被考核员工的表现,填写月度工作绩效初评结果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