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为切实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要求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与各行政村签订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一、责任目标坚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备战结合”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防治相结合;因地制宜、技术可行、注重实效;注重生态、综合防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二、责任主要内容1、依法宣传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并根据区、市、县、乡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定具体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地质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2、各村要成立以行政村主要责任人为组长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建立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抢险制度和群测群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