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宪法》期末考试面试试题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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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宪法期末考试面试试题参考答案宪法关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1 )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 )国家与社会团体、组织之间的关系 (3 )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简述我国宪法监督和保障制度的内容。(1 )宪法规定了自身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2 )宪法规定了其严格的修改程序(3 )宪法规定了宪法保障和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监督权属: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违宪审查权属全国人大常委会)(4 )宪法规定了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简述我国宪法对我国所有制的规定。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4、简介宪法的概念与特征。宪法就是指专门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以规定国家最重要机关的设置及其权力的配置和确认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为内容,以规范、控制国家权力的行使和保障、促进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为目的的国家根本大法。形式上的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实质上的特征:1、宪法是有关国家重要机关的构成、职权

3、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的规范。2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表现。4 、宪法是民主事实的法律化5、宪法与普通法律有何不同?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有以下不同: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第二、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制定与修改的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6、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之所以说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与普通法律相比较而言的,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有以下不同:第一、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第二、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第三、宪法制定与修改的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7、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哪里?(1 )对法的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制定依

4、据,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2)对人的效力。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8、以我国宪法为例,说出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制定与修改的程序有何不同?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修改的提议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主席团、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代表团、30 名代表联名等。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9、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宪法的最

5、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什么是宪法?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1789 年的法国人权宣言第16 条:“凡权利无保障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10、为什么说“宪法是人民的授权委托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此,宪法的一个最主要的任务是:人民根据宪法来组建国家机关,并授予国家机关的权力,因此,宪法是人民的授权委托书。美国建国者之一托马斯潘恩说过:“宪法是一种先于政府的东西,而政府只是宪法的产物;一国的宪法不是其政府的决议,而只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决议。 ”11、宪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1 )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 )国家与社会团体、组织之间的关系 (

6、3 )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12、简介资产阶级学者传统的宪法分类及分类的标准。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及程序为标准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13、简述古代宪法与近现代宪法的实质区别。虽然古代宪法与近现代宪法一样,具有组建国家、与普通法地位不同等相似形,但古代宪法不具有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基本人权的精神,这是与近现代宪法的实质区别。14、近代宪法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1、经济条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2、政治条件: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实现对社会的统

7、治,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3、思想条件: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与人权等宪政思想观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4、法律条件: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15、简述商品经济与近代意义的宪法的产生的关系。商品经济的基本要求是等价交换和自由竟争,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平等观念、自由观念,要求规则至上、控制权力、保障人权等,这正是宪法产生的条件。16、魏玛宪法的意义是什么?(1 )通过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使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精神受到抑制,社会公共福利受到重视和倡导。 (2)议会权力受到一定限制,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被宪法认同。 (3 )宪

8、法赋予国家广泛干预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权力,所谓管的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的观念已趋于过时。总之,魏玛宪法是近代宪法发展到现代宪法的标志。17、当代宪法的发展趁势如何?1、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扩大公民权利的范围。2、宪法保障加强,建立专门宪法保障机关成为一种潮流。3、宪法在配置国家权力上,一方面行政权力呈扩大趋势,另一方面,中央集权的趋势日渐明显。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18、旧中国的三种不同势力所要求的三种不同宪法是什么?1、晚清皇帝、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制定的宪法:钦定宪法大纲 、 十九信条 “贿选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等2、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宪法:中华民国临时宪法3、新民主主义革

9、命时期人民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19、简介建国后我国的几部宪法以及现行宪法的几次修改。1、 1949 年 9 月 29 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临时宪法2、 54 宪法:第一部根本大法,一部比较好的国家根本大法 。 3、 75 宪法:一部有严重错误和缺陷的宪法4、 78 宪法:还存在明显缺陷的宪法5、 82 宪法: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6、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经过了 1988、1993、1999、2004 年四次修改,共 31 条修正案20、什么是宪法基本原则?宪法原则的作用是什么?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10、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宪法原则的作用:立宪、行宪的指导作用、宪法不足弥补作用、法制体系的协调作用21、你认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哪些?它们的关系如何?宪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一)人民主权原则:逻辑起点(二)基本人权原则:终极目的(三)权力制约原则:基本手段(四)法 治 原 则:根本保障22、根据人民主权原则,指出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关系。国家权力与人民的关系(即权力与权利):第一、在权力的归属上:主权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第二、在权力的程度上:来自人民授予的政府权力,总是有限的。第三、在权力的目的上:既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政府为人民服务。23、什么是权力

11、制约原则?权力为什么需要制约?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在历史上,权力制约思想由来已久:孟德斯鸠是近代分权学说的集大成者。他不仅把国家的权利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而且,他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在他看来:“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24、简介分权制衡原则的含义。分权原则又称分权制衡原则,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有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互相牵制和互相平衡的关系。25、简介法治的含义。法治也称“法的统

12、治” (rule of law) ,是指主要依靠正义之法来治理国家事务和管理社会事务,从而使权力与权利得以合理配置的一种治国方式和社会状态。其核心思想即: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人或组织具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即与“人治”相对。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了法治的两层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人们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指定得良好的法律”26、法治就是依法治国,对吗?为什么?不对,依法治国包含“法律至上”的含义,但不保证所依法的“法”是否是“善法” ,而法治不仅强调“法律至上” ,而且强调“善法之治” 。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了法治的两层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

13、从,而人们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指定得良好的法律”27、什么是宪法的渊源?简介宪法的主要渊源形式。宪法渊源是指宪法基于不同效力来源所形成的、一国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外部表现形式。(一) 、宪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 4、宪法判例 5、宪法解释 6、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7、权威性宪法著作(二)我国宪法的渊源形式1、成文宪法典 2、宪法性法律 3、宪法惯例 4、宪法解释 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28、什么是宪法惯例?试举例说明。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和通行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习惯和传统。如:英国关于“内阁首相自行组阁”的宪法惯例

14、,美国二战前,总统连任不过两届、我国每届全国人大开会时,政协会议也同时进行,且政协委员全体列席全国人大的会议等29、什么是宪法判例?试举例说明。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经国家认可、具有宪法效力的判例。例如,美国的司法审查制的确立,就是通过“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例而形成的。如,1803 年,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开创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的判例。30、简介我国宪法的主要结构。有:名称、目录、序言、正文,以及制宪机关、制宪时间、公布机关和公布时间等正文包括:四章(总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七节,

15、138 条,另附 31 条修正案。无:附则31、怎样理解宪法规范具有组织性和限制性的特点?组织性:宪法规范是一种组织国家权力的规范,国家机关活动的基础与依据是宪法规范的确认,没有宪法规范的授权,任何一种国家权力的行使都是无效的。限制性:由于权力具有腐败和滥用的潜在可能,因此,宪法规范的价值,不能只停留在组织这一层面,而应积极发挥其限制或控制功能。宪法规范的组织性和限制性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3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1、宪法与宪政的联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没有宪法便谈不上宪政;宪政则是宪法的生命,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宪法指导宪政实践,宪政实践完善宪法,两者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2、

16、宪法与宪政的区别:从外在形态看,宪法是静态的文书形式,宪政则是动态的立宪政治。从价值取向看,宪政体现着民主、人权等价值,但有宪法并不意味着有民主和人权,一些专制的国家也以立宪相粉饰。33、试述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宪政的条件。1、限制权力经济,发展权利经济,为宪政提供赖以发展的经济条件。2、正确处理执政党、领导人个人意志与宪法的关系,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政治条件。3、剔除传统法文化的糟粕,吸收外来法文化的精华,为宪政建设提供赖以发展的思想文化条件。4、建立违宪审查机制,树立宪法权威,启动有宪法转为有宪政的历程。34、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家性质?马克思主义观点: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

17、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性质也即“国体” 、国家本质,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在一个国家里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毛泽东指出,国体“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35、我国的国体是什么?简述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我国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可见,我国是人民民主

18、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即: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36、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在不同历史时期,由工人阶级领导其他阶级组成的、对广大人民实现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现专政的一种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对敌人专政的结合37、简述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A、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B、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C、知识分子已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三支依靠力量(宪法序言规定):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

19、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人民的范围(宪法序言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38、现阶段我国人民的范围如何?人民的范围(宪法序言规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39、现阶

20、段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如何?爱国统一战线的两个范围的政治联盟:一个是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所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另一个是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40、什么是政体?简介当今各国的政体种类。政体也叫政权组织形式,实质上就是指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行使国家主权而去组织的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和管理社会的政权机关组成模式,它主要是指国家(最高) 权力的横向分配情况,它是一国宪法中的重要政治制度。当今各国政体的种类1、君主制 :议会君主制、二元君主制

21、2、共和制: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 、半总统制半议会制、委员会制、人民代表制41、政权组织形式的意义是什么?政体或政权组织形式作为国家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它们既可促进国家的形成、发展和巩固,也可导致国家的衰亡,所以,政权组织形式对于任何国家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国家政权是本质与形式的统一,二者缺一不可。42、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我国宪法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22、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可见,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3、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4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

23、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2、人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3、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4、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45、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在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多种多样,不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且包括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广泛的民主形式,但在诸中种民主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基本的,

24、它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46、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简介当今各国国家结构形式的种类。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依据什么原则、采取何种方式来划分国家的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关系的制度,它是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共同组成国家形式制度。近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有:单一制复合制:联邦制、邦联制47、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是什么?单一制 单一制是以普通行政单位(省,县,乡等)或自治单位的形式来划分其国家内部组成。其主要特点是:国家设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受中央的

25、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地方行政单位虽然也设有相应的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它们的权限有些是宪法授予的,有些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授予或委托的,地方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宪法的规定或中央的授予。在对外关系中,它是单一的主体。在它的领土上没有其他任何类似的国家组织存在。联邦制也叫联盟国家,它是以州、邦或成员国的形式来划分其国家内部组成的。其主要特点是:除有整个联邦的宪法、法律和最高国家机关以外,各组成单位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最高国家机关,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联邦的权力可以遍及全国,而各州或共和国的权力只能在各州或共和国内部行使,各成员国的公民,同时又

26、是联邦公民。有的联邦的成员国还有进行国际外交活动的权力。但在对外关系中,大多数联邦的各组成单位不是单独的主体。 48、我国为什么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1、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2、民族分布和民族成分的现状3、国家建设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需要4、国家的统一与安全的需要49、简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这是我国在单一制下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制度,就是指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从而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一项政治制度。50、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与一般地方机关有何不同?1、民族自治机关行使着宪法法律授予的自治权。2

27、、民族自治机关的组成上具有不同于一般地方机关的特点: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中常委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51、什么是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相对于我国其他地方行政区域来说具有哪些特点?1、概念:特别行政区是我国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政治经济制度、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不拥有国家主权的行政区域。2、特点:第一、 “一国两制”第二、高度自治 第三、当地人管理52、试述我国中央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一)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的直接从属性中央行使的权力:外交、防务

28、、任命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决定紧急状态、解释和修改基本法(二)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5、其他的自治权53、民主社会选举制度的作用体现在哪里?1、选举制度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结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2、选举制度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3、选举制度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4、选举制度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54、什么是地域代表制、职业代表制?地域代表制是指按选民的居住地区划

29、分选区或者以区、县、乡等行政区域为选举单位选举或议员的制度,又分小选区制、大选区制。职业代表制是指将选举人以职业予以分类,根据职业团体而不是居住区或行政区,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5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我国宪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四)无记名投票原则(五)差额选举原则(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56、如何看待我国选举制度的平等性原则?在我

30、国,选举的平等性是指,每个年满 18 周岁并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每个选民所投选票的效力相等;享有选举权的人原则上享有被选举权。但,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具有相对性,表现在:1、选民投票效力不平等,在我国,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 4 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 2、对少数民族给予特殊照顾。57、什么是政党?简述政党的特点。政党是由一定阶级、阶层和集团的中坚分子组成的、为实现本阶级本集团的根本利益,围绕影响、取得和运作政权而进行活动的政治组织。政党的特征在于: (1)有具体明确的政治纲领。 (2 )有明确的政治目标。 (3)有定性的组织系统

31、。 (4)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58、简述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的关系。1、政党制度是近现代民主宪政发展的产物2、政党制度促进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59、我国政党制度的内容、特色是什么?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内容: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 “政协”是组织形式60、什么是公民?我国宪法对公民是怎样规定的?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人。宪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1、什么是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资格。一个人具有了某国的国籍,就享有

32、该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履行该国的法定义务,故国籍反映了一个人与某一国家的法律联系。62、试比较公民与人民的不同。1、范畴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2 、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要较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某些义务。4、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概念。63、什么是权利、义务?什么是基本权利、基本义务?权利,是指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并为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义务,是指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法律关系中的

33、一方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的责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种类繁多,宪法所确认的权利是基本权利,宪法所规定的义务是基本义务。64、我国宪法确认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具体含义是: (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2)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违法行为都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宪法法律以外的义务。64、什么是政治权利自由?我国宪法确

34、认的政治权利自由有哪些?概念:也称参政权,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以及对国家事务表达个人意愿的权利与自由。范围:选举与被选举权(第 34 条) 、表达自由(第 35 条)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65、什么是言论自由?试述言论自由的意义。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因为言论是公民表达思想和见解的基本形式,也是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基本工具,还是联结人民群众、形成人民意志的重要手段。66、什么是人身自由?试述人身自由的意义。该类权利是指国

35、家保护公民的身体(肉体和精神)和住宅不受侵犯,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自由发展自我的最重要的保障,享有人身自由的公民,可以自由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参加政治生活和充分享受其他权利。因此,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参加政治生活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67、我国宪法确认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方面?主要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宗教信仰自由68、为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的?宪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36、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69、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是什么?具体含义:在我国,第一、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二、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第三、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第四、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第五、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总之,信仰宗教是公民个人私事,且宗教与国家分离。70、什么是物质帮助权?我国公民享有物质帮助权的

37、条件是什么?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特定原因而在维持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生活帮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这是一项积极的受益权。宪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1、什么是受庇护权?宪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受庇护权:或称政治避难权,是指一国公民因为政治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其进入该国,或已经进入该国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

38、准而享有受请求国保护不被引渡或被驱逐的权利。72、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特点如何?(一)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非常广泛。第二,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十分广泛。(二)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第一,公民在享有权利和适用法律上都一律平等。第二,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三)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第一,宪法在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时,总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现阶段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来确认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内容以及物质保证问题。第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四

39、)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第一,宪法要求公民既要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第三、权利和义务相互促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就会越有利于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更加促进他们对义务的履行;而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就会国家富强昌盛,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相应获得更多的保障7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一致性体现在哪里?第一,宪法要求公民既要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相互结合,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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