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四条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深基坑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