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4 年修改 意见) 一、 目的 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 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 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 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 私车公用适用范围: 1 、 适用人员:山东鸿亦集团公司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 2 、 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 、 适用地域:东营、潍坊、淄博、滨州四市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 对车辆的要求 各种手续完备、 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 安全性能好, 能确保行车安全 、 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 派车程序: 1 、 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 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 补贴额度中扣除。 2 、 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 计记录。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 一发放。 五、 补贴额度: 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 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 如下: 1 、职务补贴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