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激励机制,调 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 司设立工作绩效奖励 基金,通 过正确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保 证公正合理地发放绩效奖 金,为此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除物业公司员工外,公司其他人员(包括试用人员)均 照本规定执 行。第三条 各部门及分公司:负 责客观公正的考核本部门员工,积 极有效的引 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第 四条 人力 资源 部: 负责 协助总 经理对各 部门及分 公司总经 理进行考 核 , 并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及分公司的考核工作。第 五条 考核 原则(一)考核者应以客观事实为考核依据,不 可意断妄测。( 二) 考 核者 不 能被 个人 情感 支配 ,应 公正 评价 被考 核者 。( 三) 考 核期 外 的业 绩及 事实 不列 入考 虑第六条 考核周期:以 月份为考核周期,员 工当月的职责履行情况、计 划完 成情况、工作失误、工作能力及品质素养均列入考核范围。第二章 绩效奖金标准第 七 条 公 司 根 据 员 工 不 同 职 位 等 级 确 定 六 种 绩 效 奖 基 准 及 对 应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