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轨道交通*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为加强*市轨道交通*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准确把控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序,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首件验收管理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实体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二)资料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