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二0一二年矿井防灭火计划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防灭火的有关规定,消除井下火灾危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二0一一年矿井防灭火计划:一 日常防火1) 严禁携带明火下井。2) 工业广场的进、回风井中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3)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4) 入井的金属物件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和防短路的保护 装置。5) 井下和井口房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6) 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艺。7) 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洒在井巷和采空区内。8)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各硐室、皮带机头等地点,消防材料保持完好。二 井下灭火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科、队长、班组长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