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7年林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林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的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省、市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报和管理的林业项目,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投资以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的林业项目等。第三条林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围绕*林业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第四条林业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林业基础性、公益性重点项目和示范引导性项目。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第五条林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和编制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或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准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阶段。第二章 项目初选第六条林业项目初选原则和程序(一)项目初选原则。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二是生态优先,突出三大效益,具有可持续性。三是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