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文明宿舍”评比与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营造学生公寓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推进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按期注册,连续学习满半年以上的本科学生。第三条 “文明宿舍”评选结果列入各学院年度学生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原则上,各学院获得“文明宿舍”的宿舍间数应占到本学院所有学生宿舍总间数的30%及以上。第四条 学校成立“文明宿舍”评选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第二章 评比内容第六条 “文明宿舍”评比的基本内容:(一)政治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文明礼貌;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配合学生公寓辅导员、楼栋房管员工作;(二)组织纪律。宿舍成员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本学年内无违反国家和校纪校规的行为;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宿舍熄灯后按时就寝,无无故晚归、擅自外宿、留宿非本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