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3第二部分得分300分;4核心指标全部达到要求。(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9;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8。(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 3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