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第二章教学工作指导思想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学生的国家认同感,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科学、稳妥、有序地推进双语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要认真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既要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又要促进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三章课程管理与开发第四条学校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国家课程,开足规定课时。双语授课学校要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学校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