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危险化学品常用安全标准条文(摘要)GB43872008 (2008-12-11发布,2009-10-01实施)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6.1.2 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距路面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m,现有低于5m的管线在改、扩建时应予以解决。跨越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含桥梁、隧道等)距路面的最小净高,应按行驶车辆的最大高度或车辆装载物料后的最大高度另加0.5m1m的安全间距采用,并不宜小于5m。如有足够依据确保安全通行时,净空高度可小于5m,但不得小于4.5m。跨越道路上空的建(构)筑物(含桥梁、隧道等)以及管线时,应增设限高标志和限高设施。6.1.3 厂内道路应根据交通量设置交通标志,其设置、位置、形式、尺寸、图案和颜色等必须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6.1.4 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区域或贮存仓库区,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置标志。6.1.11 路面宽度9m以上的道路,应划中心线,实行分道行车。6.3.9 装载易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