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环境,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县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21号)(以下简称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以强化学校食堂硬件建设和自身管理为手段,以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为中心,通过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食堂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提高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二、创建工作内容根据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学校食堂软、硬件改造、升级,并达到以下标准:(一)学校食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