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包 销 协 议 书甲方:天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天津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甲方有坐落于天津市区某路西侧的“某”房产一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就乙方包销该“某”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某”坐落地点的四至范围:东起某,西至;南临铁路开发项目地块,北至。占地面积37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865.7平方米(其中:地上27层27750.34平方米;地下2层2100.86平方米),该项目开发单位为“天津市河东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二、甲方将上述用途为商业写字楼的全部房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津国土房售许字2006第号)交由乙方包销,其中:市房管局批准可售面积 平方米,乙方按5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甲方付包销房款为 元( 平方米5200元/平方米)。甲方应该配合乙方的销售,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销售价超出上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