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检验科工作制度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病人信息齐全,字迹清楚,检验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应注明“急”字。2.临床采集的检验标本,应于早晨上班前收齐,放在指定位置,由检验科负责收取。检验科收取标本时应严格查对,注意病人信息是否齐全,标本采集是否合理,标本标识是否清晰,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住院病人的普通检验,一般于4小时内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立即进行,及时报告。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 3. 应当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好检验报告单和检验登记,工整签名后发出报告。发现结果可疑时,应重新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遇有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当妥善保管。5. 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有传染病的标本的用具应先消毒后处理。 6. 各工作室应建立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参加室间质量控制,定期检查试剂、计量器具和校正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7. 对菌株、毒种、剧毒试剂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药品和贵重仪器,均应放置在安全地点,并指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