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森林公园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森林公园优美的森林风景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环境,正逐步成为社会公众进行户外游憩、开展生态旅游的理想场所。森林公园旅游服务质量,不仅关系到森林旅游业发展,同时也关系整个旅游产业发展,为此特制定本标准,以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步伐,提高森林旅游服务水平,增加森林公园旅游收入,促进森林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标准是在参考了我国各主要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制定的旅游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江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业发展的现状而制定的,是森林公园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和技术依据。本标准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冬平、万承永、张秋根、周海、万青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森林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范围,包括对从事森林旅游业的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交通等的设施、设备、质量要求及服务管理制度建设。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各级森林公园。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