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经 办 服 务 外 包 和 补 充 医 疗 保险 再 保 险 项 目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16-11-N001843采 购 单 位 :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招标代理单位: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 督 单 位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财政局二一六年十一月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3- 2 -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2016-11-N001843-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2016-11-N001843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2016-11-N001843-1 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外包和补充医疗保险再保险项目 ¥20040000.00 ¥200000.00三
3、、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完成本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3.总公司已经取得中国保监会核准的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资质。4.未被列入浙江省商业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招投标不良记录名单(以保监委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5.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 5 年以上(以保监委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四、资格审查方式:1.资格后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1.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 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
4、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五、报名: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 年 11 月*日至 2016 年 11 月*日上午 8:30-11:30 时整;下午 14:30-17:00 时 整(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或交易中心现场自助报名。网上报名网站 为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网址http:/:33556/sxhy,或直接点 击新交易系 统会员登陆。(不接受电话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 20 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1 室,联系电话:0575-88207207。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5、的,允许在 2016 年 11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3- 4 -月*日 16:30 时之前获取。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11 月*日 09:0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 20 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 年 11 月*日 09:00 时整在 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 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室开标,投标人代
6、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 证金专户,账号:0900000103411100843,开 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 标人在汇款确认到账后次日自行登录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专网进行查看资金情况并网上报名操作(收据请在开标前或开标时向中心工作人员领取)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 和 http:/联系方式: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徐 松 88207206绍兴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娄国海 81505332特别提示:请未完成本中
7、心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尽快办理登记,未注册的供应商可能会影响您的报名和投标事宜,谢谢。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 年 10 月*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3- 5 -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外包和补充医疗保险再保险项目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绍兴市越城区(高新区)及市直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外包和补充医疗保险再保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实施内容:接受市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对市本级医保服务外包项目的医疗审核、现金结报、保费调查、数据分析等提供 经办业务 ;实施绍兴市本级二项补充保险相关
8、政策,提供医疗审核、 现金理赔、支付结 算、赔案调查、数据分析等医保经办业务并承担经营风险,详见招标文件。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3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收款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帐号:0900000103411100843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5投标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室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6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日09:00时整。7开标时
9、间:2016 年 11 月*日 09:00 时整开标地点: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 20 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室8联系方式: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徐 松 88207206绍兴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娄国海 815053329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注:1.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应重新组织采购。2.同一总公司下属的的省、市、县(市、区)分、支公司投标人同时报名参与投标的,只认同与大病统筹地区(设区市)同一级别投标人的投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
10、3- 6 -注: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以网上报名成功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2.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
11、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 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 标 文件的相互之 间 有特别 相同或相似之 处 两家或两家以上投 标 人提供的投 标 文件出自同一 终 端 设备 的,或在相同 Internet 主机分配地址(相同 IP 地址) 报 名或网上投 标 的 ,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该按浙财采监2
12、01218 号和20072 号文件 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出,逾期提出的,我中心不予受理、答复。4.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3- 7 -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 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 采购单位)。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 标文件的服务提供商 (供应商)。2.3“采购服务 ”是指采购文件中所述的投 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 务。2.4“潜在投标 人” 是指知悉集中采 购机构公布的采购项 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
13、的供应商。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 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 务或产品。3招标方式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分标项预算金额。 (各分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4. 投标委托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 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 )。(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
14、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 用不负任何责任。 对中标 人免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 6.2 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 6.3 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6.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 7 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
15、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3- 8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6.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6.4 本项目各标段内,如出现打有“”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任意一条出现负偏离的均视同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打有“”的指标则为重要指标,出现正、负偏离按评标办法内说明执
16、行。二、投标文件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 商务文件资料 ”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 组成:2.1 “商务文件 资料” 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2.1.1 投标函; 2.1.2 开
17、标一览表;2.1.3 服务价格明细表(如有);2.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以上文件组成“ 商务文件资 料” 。投 标人在“商务文件 资料” 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2.2 “技术文件 资料” 至少应 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2.2.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但经营者必须本人参加开标会,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格式见附件);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3- 9 -2.2.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8、(加盖单位公章);2.2.4 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2.2.5 服务指标响应表;2.2.6 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技术培训,距招 标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 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2.2.7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当优惠条件涉及“ 报价”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如有)2.2.8 相关图文资料(如有);2.2.9 提供相关标段成功案例。应有需方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如有/格式自 拟);2.2.10 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2.2.
19、11 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涉及的需提供的资料、材料。 (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份制作。重要!) ;2.2.12 投标人情况介绍;2.2.13 有关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2.2.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以上文件组成“ 技术文件资 料” 。投 标人在“技术文件 资料” 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 投标报价3.1 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服务价格明细表等附表要求填写。3.2
20、 报价为购买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3.3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4 对于可能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服务, 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5 投 标报 价只允 许 有一个 报 价,有 选择 的 报 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4. 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视作无效标处理。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6-11-N001843- 10
21、-4.2 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4.3 未中标人,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单位出具的企业收款收据在本中心无息退还。4.4 中标人将合同原件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单位出具的企业收款收据在本中心无息退还。4.5 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退还本市以转账方式支付,外地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4.6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6.1 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4.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4.6.3 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6.4 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5.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1 自投标截止日起 45 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 6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5.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6.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 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6.2 投标文件由“ 技术文件 资料” 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 组成, 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处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 。6.3 投标文件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6.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 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