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 工 代 表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权和表决权;(二)对涉及本单位发展和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参加与职工代表履职相关的培训、检查等活动;(四)因履职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一)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二)联系选区职工,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表达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三)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四)及时向选区职工通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五)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 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任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落实它的各项职权,是搞好企事业民主管理,确立职工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保证。要开好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注意作好职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