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设备运营决策风险管理问责制度(草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无锡地铁对设备及运营管理决策风险管理,规避地铁建设以及今后运营中的风险,转变各部门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各部门领导及员工的工作职责,结合设备、运营管理的工作特点于实际,强化对管理风险的事先规避,特制定本问责制度,本制度适用范围暂定为设备物资部与运营筹备部职责管辖范围内的业务。一、 目的及意义11设备物资部及运营筹备部风险管理问责制度(以下简称问责制度)是指公司负责领导或工作分管领导对其管辖范围内各部门领导和员工承担管理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相应风险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12该责任包括隐患排查、风险规避与风险处置的技术责任、商务责任;同时工作分管领导对其管辖范围内各部门领导和员工还应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监督,以保证责任的实现。从而使我们正真落实建设以高安全为第一位的“三高原则”,实现“建一流地铁、创运营典范”的最终目标。 13建立问责制度的目的及意义在于规范部门领导和员工的责权,有多大的“权”就担多大的“责”,强化大家的责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