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 郴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试行)教学活动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常规是指符合教学规律的各个教学环节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特修订郴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一、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它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和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所有计划均按学期制订。(一)学校教学工作计划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以“三个面向”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以及中小学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为依据,从学校实际出发,提出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目标和教学质量要求,具体规定教学工作的内容、进程、措施与方法等。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必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拟订,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在开学三天前印发至所有基层部门及任课教师,并交县(市、区)教研室备案。(二)教研组工作计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