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对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进行修订。二、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及相关检查工作。三、考核评价分为“示范工地”与“示范工程”两类。1、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施工单位总体评分=内业(表1)分值x0.5+外业(表2)分值x0.5;施工单位外业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表2.1和表2.2;水运工程为表2.1和表2.3;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标准分)x100。考核项目标准分为外业实际考评项目的标准分值。施工单位总体评分70分及以上的,为达标级;85分及以上的,为省级示范工地。施工单位总体评分不达标的,必须予以停工整顿,直至满足达标要求方可复工。2、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建设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建设单位(项目最低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