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51灵寿县五岳寨景区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JYZB-180607采 购 人:灵寿县林业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咨询机构:北京望和嘉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七月1 / 51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附表 1:符合性审查表 .21附表 2:综合评分表(满分 100分) .2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6【商务标】 .27商务标资料清单 .28一、投标函 .29二、开标一览表 .31三、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21、授权委托书 .3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3四、联合体协议书
2、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若有) .341、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 .342、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提供) .35五、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36六、投标人承诺书 .36七、投标文件偏离表 .37八、资格预审变更情况 .37九、商务方案及有关证明 .38(一)资本金出资能力证明 .38(二)融资能力证明 .38(三)财务测算方案 .39(四)运营能力、经验、业绩证明 .39十、涉及评审内容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9【技术标】 .40技术标资料清单 .41一、项目前期准备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42二、项目建设管理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422 / 51三、景区运营服务及物业管理
3、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42四、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42五、人员安置方案 .42六、项目绩效考核建议方案 .42七、移交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42第五章 PPP 合同文本草案 .43第六章 项目采购边界 .44一、项目名称 .44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44三建设工期 .44四、项目投资规模 .44五、项目公司股权及投融资结构 .45六、项目土地使用权 .46七、项目收益回报机制 .46八、项目运作模式 .46九、项目授权及交易结构 .47十、风险分配 .47十一、公开招标要点 .48十二、 绩效考核范围及标准 .48十三、政府配套安排 .48十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
4、担保 .483 / 51第一章 采购公告灵寿县五岳寨景区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采购公告本采购项目灵寿县五岳寨景区环境综合治理 PPP项目经灵寿县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 模式,并由授权实施机构灵寿县林业旅游局作为采购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现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灵寿县五岳寨景区环境综合治理 PPP项目1.2招标文件编号:JYZB-1806071.3项目建设地点:灵寿县境内1.4采购人:灵寿县林业旅游局1.5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6采购方式:公开
5、招标1.7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1.9项目概况:详见资格预审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仅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并被确认为合格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4 / 51人应确保其在投标时仍符合资格预审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三、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3.1获取时间:2018 年 7月 19日至 2018年 7月 25日 每天上午 9:00 至11:30,下午 13:30至 16: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3.2获取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获取。3.4招标文
6、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接收4.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 年 8月 8日 上午 08:30-09:004.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8 日 上午 09 时 00 分。4.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8 日 上午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保证金金额
7、:人民币 80万元(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招标文件。八联系方式8.1采购人:灵寿县林业旅游局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304175985 / 51地址:灵寿县北环路8.2采购代理机构: 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江丽伟 联系电话:0311-87660023 18633862836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军创园 1-2-1902室邮箱:sjz_8.3咨询机构:北京望和嘉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利军 联系电话:13733896180邮箱:2018年 7月 18日6 / 5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投标有效期 180日2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
8、证金的形式:转帐(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80万元;投标单位于开标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开户名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01831900000344投标单位在进账单附加信息一栏处写明:xxx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公司被委托人携带本公司缴纳保证金相关凭证(凭证上务必盖本公司公章)到河北银行灵寿支行换取银行的回执,被委托人携带河北银行灵寿支行的回执和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交易见证科办理换取保证金原始收据相关事宜。换取保证金收据
9、联系电话:15130180900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缴纳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按废标处理。退还保证金相关流程:需在邮箱自行下载灵寿县退换保证金申请表并按表格备注栏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邮箱地址: 密码: ls000000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 未被选作前三名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五(5)日内退还。(2) 除选定的供应商以外的其它两位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下列日期中的较早日期前退还:(a) 投标文件有效期(包括其经招标方要求延长的日期)结束日之前退还。7 / 51(b) 选定的供应商与采购人签署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五(5)日内。(3) 选定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项
10、目公司补签或签署完相关协议后十(10)日内退还。3 答 疑1.答疑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日以前通知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应同时以电话或短信提醒采购人查收) 。2.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将视作其同意,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4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电子
11、文件组成。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正本_1_份,副本 4 份;电子文件_1_份(U 盘,必须验证可用) 。副本可以是正本复印后并签字、盖章7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公告。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9本项目提供除纸质和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10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接收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1.建设期履约担保(1)在项目公司重新签订项目合同或签署项目合同承继协议后 15 日内,8 / 51应提
12、交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建设履约担保,以替代投标保证金。(2)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1000 万元。(3)履约保证期限:至本项目建设期结束。(4)当项目公司实际建设投资超过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时,可退还建设期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2. 运维履约担保(1)项目公司于建设期履约担保失效前,应提交本项目的运维履约担保,以替代建设期履约担保。(2)运维履约担保金额:500 万元。(3)履约保证期限:至本项目运营期结束。3. 移交履约担保项目公司于合作期满终止日 12个月之前,提交保额为相当于前六(6)个月的维管服务费总额的移交履约担保。1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含采购阶段 PPP 咨询服务费)
13、按照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 、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所规定的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基准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代理合同,采购工作完成,确定中标人后,发出(预)中标公告 5 日内,中标社会资本向咨询机构支付采购阶段 PPP 咨询服务费 37 万元,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凭发票将此费用列支PPP 项目前期费用计入项目建设总投资。此条约定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响应,采购人有义务在中标社会资本未按时付款时,在中标社会资本的投标保证金中划转等额费用支付给
14、咨询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付款责任仍由采购人承担。9 / 51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2.定义和释义2.1定义2.1.1采购人:灵寿县林业旅游局。2.1.2投标人:指通过资格审查并向采购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2.1.3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以外的公历日。2.1.4项目公司:指中标人根据适用法律和本投标人须知规定组建的项目公司。2.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灵寿县财政局。2.1.6近 X年内:系指从发标之日向前追溯 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2.1.7业绩
15、: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及相关证明。2.2释义2.2.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和附件。2.2.2所有“包括”一词应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2.3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所有“通知” 、 “同意”或“批准”均指书面“通知” 、 “同意”或“批准” 。2.2.4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元”指人民币元。2.2.5“年、月、周、日”指公历年、月、周、日。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预审或收到采购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踏勘现场5.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要求执行。采购人若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