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2014 年申请指南北京市卫生局二一三年九月 - 2 -第一章 申报须知一、总体目标围绕首都卫生工作重点,结合卫生科技需求,支持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医疗卫生领域的关键、瓶颈问题,促进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扶持和培育高层次卫生人才,储备后备力量,为提高首都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实施期限项 目 的 实 施 年 限 最 长 为 三 年 ,即 开 始 时 间 为 2014 年 5 月 1日 ,最 后 截 止 时 间 为 2017 年 4 月 30 日 。三、资金来源首发专项项目经费
2、包括市财政专项经费和匹配经费两部分。其中匹配经费只针对非全额拨款单位,即要求非全额拨款单位应自筹匹配经费不少于市财政专项经费的 30%。全额拨款单位不需匹配经费。首发专项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度。其中,市财政专项经费只编制第一年和第二年的预算;匹配经费可根据需要编制三年的预算。项目经费按照批复的预算分年度拨付。四、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 3 -首发专项重点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根据项目支持方向分为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普及应用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型。(一)重点攻关项目针对首都卫生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和重点问题,需通过多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特别是大型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
3、务机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合作,联合开展的多学科、多中心的科学研究项目。每个项目必须至少包括 3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等作为合作单位。每项资助经费最多 150 万元,对于研究进展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项目,将在项目负责人申请基础上,择优实施滚动支持。(二)自主创新项目针对临床诊疗、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开展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原始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最多 40 万元。(三)普及应用项目针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特点和需求,开展的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用、适宜技术的研究、开发与
4、示范应用等科学研究项目。- 4 -每个项目必须包括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区级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共同参与,参与单位数量不少于 2 家。每项资助经费最多 15 万元。(四)青年项目为北京地区储备科技队伍后备力量,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医务工作者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经费最多 10 万元。五、申请资格(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1.申报单位须为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市和区级卫生机构,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重点攻关项目的申报单位须为三级医疗机构、市属卫生机构或市属医学科研院所。2.申
5、 报 单 位 设 有 科 研 和 财 务 管 理 部 门 ,科 研 和 财 务 管 理 的 各项 制 度 健 全 、规 范 。 3.申 报 单 位 具 有 较 强 的 工 作 基 础 和 科 研 能 力 ,能 够 为 项 目 实施 提 供 必 要 的 资 金 及 其 它 条 件 保 障 ,能 够 做 到 科 研 经 费 专 款 专 用 ,独 立 核 算 ,保 证 项 目 研 究 的 顺 利 实 施 。4.满 足 首 都 卫 生 发 展 科 研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二)申请人的条件和要求- 5 -1.须为申报单位的正式、一线的在职人员,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记录
6、;申请人来自医疗机构的,申报单位应为其第一执业单位。2.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和普及应用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57 周岁(195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够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3.重点攻关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北京市卫生系统“215”高层 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北京市科技领军人才以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予以优先考虑。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
7、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被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期刊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过与此次申报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研究性论文至少 1 篇。4.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道德,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5.申请人限牵头申报一项,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未结题的- 6 -首发专项和原首发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6.满 足 首 都 卫 生 发 展 科 研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三)申请项目的条件和要求1.研究内容符合本指南第二章重点研究
8、方向,涉及全市性医疗卫生任务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考虑。2.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3.项目性质、类型与经费符合本指南第一章项目类型及经费安排的规定。4.项目组成员年龄、知识结构、职能分工合理。青年项目组成员中应至少有 1 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参加。5.重点攻关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须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以及由至少 1 名流行病学和/或卫生统计学、方法学专家出具的针对项目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评审意见。6.凡与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证明,应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参与的项目,参与企业须提
9、供项目申请财政经费 2 倍以上的匹配经费。7.应 尽 量 避 免 项 目 重 复 申 报 。凡 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财政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申报首发专项项目;申报首发专项前已经通过- 7 -其他渠道申请资助同一研究项目的,应在申报时作特殊说明。8.单 位 申 报 项 目 数 量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1)三 级 医 疗 机 构 :每 单 位 不 超 过 10 项 ,其 中 重 点 攻 关 项 目不 超 过 2 项 ;(2)市 属 卫 生 机 构 (市 CDC、血 液 中 心 、监 督 所 、公 共 卫 生 信息 中 心 、药 检 所 、医 疗 器 械 检 验 所 、药 品 包 装 材 料
10、检 验 所 )、市 属 医学 科 研 院 所 (市 科 委 、市 编 办 、市 财 政 局 、市 卫 生 局 共 同 认 可 的 16家 ):每 单 位 不 超 过 7 项 ,其 中 重 点 攻 关 项 目 不 超 过 2 项 ; (3)二 级 医 疗 机 构 、区 县 属 卫 生 机 构 (区 县 CDC、监 督 所 ):每单 位 不 超 过 5 项 ;(4)其 他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每 单 位 不 超 过 3 项 。以 上 申 报 项 目 数 中 应 至 少 包 括 1 项 青 年 项 目 ,如 不 申 报 青 年项 目 ,则 视 为 单 位 自 动 放 弃 1 项 。六、申请材
11、料的编制与递交(一)网上填报1.申报单位登陆或注册项目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需首先登陆“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申报评审系统” (网址:http:/ )进行登陆或注册,成功后组织本单位的申请人进行填写。2.申请人填报项目申请人需按照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 8 -码登陆“首都 卫生发 展科研专项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项目申请人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帮助”提示 认真填写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及项目申报文本(附可行性报告),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 首都卫生发展
12、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及项目申报文本(附可行性报告)的word 格式可从北京卫生信息网-政务资讯-专题栏目-科技与教育-公告通知中下载。(地址:http:/ 纸打印。包括:(1)正文: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9 -(2)附件 1:申报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3)附件 2:单位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目录);(4)附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正本一式两份。请用A4 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装 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3. 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
13、及项目申报文本(附可行性报告):正本一式两份。请用 A4 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三)时间及地点此次项目申报的日常工作委托北京医学教育协会承担。各单位务必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24 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10 月 24 日(星期四)17 时前完成书面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及电话:北 京 市 卫 生 局 科 教 处 司 雪 峰 赵 林 清 83970665,83560301北京医学教育协会 王月香 张碧山 63026103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 59 号三楼 325 房间(100050)- 10 -第二章 重点研究方向一、
14、学科领域:心血管疾病1.常见心血管疾病早期预警和预防策略研究开展高血压病、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周围血管疾病、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等常见心血管及相关疾病早期预警技术及干预策略的研究;心血管疾病流行趋势动态监测,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筛查及预防策略研究。2.心血管疾病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心血管疾病药物治疗、介入治疗和外科治疗等常见治疗方法的比较效果研究;常用诊疗技术合理应用和规范化研究;心血管急危重症诊治关键技术(包括微创技术)的评价和应用研究;心肌损伤或坏死的保护及修复研究;心血管疾病预后评价研究。3.心血管疾病诊治领域新材料、新器械和新设备的临床评价开展适用于冠心病、心律失常、大血管疾病、结构性心脏病等诊疗新材料、新药物、新器械和新设备(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临床评价研究。4.心血管疾病管理策略研究利用已有的网络和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提高心血管疾病诊疗质量的相关干预措施研究;心血管急危重症高效救治体系的研究;心血管疾病及高危人群有效管理体系和防治模式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