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为督促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确保重点时期施工现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本市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连续暂停施工5天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应当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建设单位应当于施工现场暂停施工前2日内,将建设工程的停工报告及暂停施工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报给负有监管责任的市或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督机构”)。停工报告中,应当说明停工日期、连续停工天数、分部分项工程及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部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了项目部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是否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