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二: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监督抽检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原材料质量管理,规范原材料监督抽检工作行为,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以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监督抽检的对象为我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所使用的重要原材料(含成品及半成品,下同),主要包括水泥、钢材、沥青、橡胶支座、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管材等。第三条 工程参建各方应从源头把好原材料质量关,禁止“三无”(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无生产许可及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进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验证、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对每批次材料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填写“在建工程重要原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附表一),监理单位对原材料登记情况进行复核,并由建设单位汇总后填写“在建工程重要原材料使用情况汇总表”(附表二),每两个月上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各监理及施工单位应将重要原材料登记表作为质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