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南县第四中学校总务处考核细则为了加强校产管理,维护学校公共财物,提高校产使用效率,为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提高提供物质保障,特制订本细则。一、 公物管理。1、爱护学校公共财物,人人有责。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榜样。3、实行公物管理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教室内的日光灯、多媒体等设备要指定学生专人负责,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好门窗;损坏公共财物,要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扣该班考核分;教室内的财物,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4、师生要有节水、节电的意识。教室、办公室在无人时应关好水电,白天天气晴朗时尽可能不开灯,养成良好的节约水电习惯。5、各处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期初做好登记,学期末进行清点,做到谁用谁负责。6、办公室内所有公物是学校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侵占、外带和外借。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办公室的灯、门窗,并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