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一)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二)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并签名,严格落实交接制度。(三)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四)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7、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