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事指南一、法律依据: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2、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2年发布,2008年修正)第五条、第六条;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77号,2015年住建部令第24号修改)。二、办理条件:1、一级资质(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5)持有职称证书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