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城阳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危险化学品风险现状及风险分析评估1.6 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机制2.1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2.2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2.4 专家咨询组2.5 各成员单位职责3监测预警3.1 预防3.2 信息监控与报警3.3 预警发布3.4 预警响应4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 2 -4.1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接报4.2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处理4.3 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4.4 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5应急处置与救援5.1 先
2、期处置5.2 分级响应5.3 指挥协调5.4 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5.5 应急结束6后续处置6.1 善后处置6.2 评估总结6.3 事故调查7应急保障7.1 通信和信息保障7.2 队伍保障7.3 物资装备保障7.4 资金保障7.5 交通运输保障7.6 治安保障7.7 医疗卫生保障- 3 -8宣传、培训与演练8.1 宣传、培训8.2 演练9附则9.1 预案管理9.2 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9.3 奖惩9.4 预案实施时间- 4 -1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灵
3、活运用、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能力,维护公众安全利益,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7 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1 号)、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细则的
4、通知(青安监2009136号) 、关于 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和加强应急演练的通知(青安监201332 号)和 城阳区突 发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阳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 5 -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泄漏、爆炸等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要始终把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2)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政府各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企业积极参与、
5、各界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3)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科学救援。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资源共享、依法规范的事故应急机制。(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将日常预防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的组织机构、技术、物资装备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1.5 危险化学品风险现状及风险分析评估1.5.1 现状目前,城阳区包括城阳、流亭、夏庄、惜福镇、棘洪滩、上马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2 家,其中包括青岛安邦炼化有限公司等大型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60 家
6、,其中包括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 6 -海玉乙炔有限公司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企业;6家液氯使用单位、49 家液氨使用单位。1.5.2 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析评估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全区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压缩和液化气体(含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以及腐蚀品 6 大类。其中以压缩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3 类为主。压缩和液化气体:如乙炔、甲烷、丙烯、液化石油气、氨气、氯气等。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易燃液体:如汽油、乙醇、甲
7、苯、乙酸乙酯等。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如红磷、发泡剂、硫磺、铝粉等。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双氧水、过氯酸、漂白粉、氧化钠等。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混合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人体接触能引起皮肤、黏膜的化学性灼伤。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如氰化钠、氰化钾等氰化物、砷、磷胺、氧乐果等高毒农药。易发生中毒事故。腐蚀品:如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具有刺激和腐蚀性,能引起眼、皮肤、呼吸道等灼伤。- 7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如防护、保险、连锁、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
8、、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工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违反操作规定,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三是技术和设备有缺陷。工业构建、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低下;五是对生产现场缺乏检查或错误指导。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1.6 事件分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其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等因素,分为四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
9、)、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附件 1。2组织指挥机制2.1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危化品指挥部” )2.1.1 人员组成(1)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2)副总指挥:城阳公安分局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8 -(3)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城阳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城阳环保分局、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城阳区气象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2
10、.1.2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2)负责组织指挥一般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3)负责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向区政府及市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4)当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上级救援支援;(5)根据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和调度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工作情况;(6)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
11、,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9 -(7)负责区危化品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协调,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8)根据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区专项预案的应急响应;(9)承办区应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危化品指挥部办公室)区危化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担任。区委宣传部、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安全生产监
12、管局、城阳公安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阳环保分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组织落实区危化品指挥部决定;(2)负责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宣教培训与评估;(3)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4)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 10 -作;(5)根据需要指导督促街道、相关部门根据区总体预案和区危险化学品专项预案制定和落实街道危险化学品专项预案及部门
13、预案;(6)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负责其他应由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的工作。2.3 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针对现场处置工作,可视情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成综合协调组、治安警戒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应急监测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专家咨询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工作组。2.4 专家咨询组依据青岛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名单,结合城阳区的实际情况,聘请部分市安全生产专家及区内危化品单位部分人员为城阳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区危化品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具体情况,从其中选择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协助现场指挥部研究、分析事故事态,提出应急对策。2.5 各成员单位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管局(1)负责区危化品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事故的接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