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关于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工地管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的通告(市政字20051l号)、盐城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暨创卫实施标准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一2004),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 现场围档(一) 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规定高度(工地位于主干道旁为2.5米,其余为1.8米)的围挡墙。围挡墙设置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不得采用彩条布、竹笆等。采用砖砌围挡墙的要求做压顶并美化墙面。建筑材料不能倚靠围挡墙堆放。(二) 建筑工地所有沿街围墙应设立“文化墙”。“文化墙”应根据工地周边环境,设计、制作成书画作品、风景名胜、建筑图案等,内容要积极健康,无商业广告用途。(三)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四) 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