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分包合同操作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制订目的:为促进集团法务体系建设,提高集团合约管理质量和水平,特别是为使新进员工能参与建设工程合同业务,于集团几年来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经验与基础上制定本操作指引,供公司合约管理人员在办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业务时作参考、指引。第二条、概念界定:一、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实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指能够满足工程所要求的功能和性能,在合理使用期限内安全、耐久地承受内外各种作用的,由不同建筑材料制成的各种承重构件相互连成一定形状的组合体)必须由施工总承包方自行完成。二、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的当事人;三、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发包人双方就此达到一致意见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四、自行完成:承包人以自己的管理人员和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械、设备独立完成工程;五、分包:承包人可以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