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财经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考核制度为了促进学生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学生会成员的组织纪律性,行为自律性,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外塑形象,内聚合力,做到真正的奖罚分明,特制定如下考核制度,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考核原则:公平客观,民主公开,德才并重。第二条 考核对象:浙江财经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会所有成员第三条 考核总负责: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第四条 考核办法: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8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者按规定扣分,对表现突出者按规定相应加分第五条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优秀,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第二章 考核形式第六条 本考核分成三类:干部考核、干事考核及部门考核第七条 干部及部门考核由自我评议、部长民主评议和主席团意见三部分组成;干事考核由自我评议、部门民主评议和部长意见三部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