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绿城集团强制性181条最新设计标准为使绿城集团的建筑产品在设计和施工上满足安全、舒适、美观、环保、节能、经济的要求,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基础上,结合绿城集团现有制度、规程及工程案例经验,特制订本强制性条文,列入本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本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将按照绿城集团相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强制性条文应作为各项目招标文件的附件列入合同范围。一、建筑规划设计1、多、高层公寓架空层层高不应小于5.0m,除建筑高度及容积率限定者外。2、别墅类建筑一层层高不应小于3.6m。3、监控中心与消控中心应合为一室,选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规定要求。4、厨房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10,并不应小于0.6。5、高层、多层等建筑形态应设计弱电井道。6、在未做防火挑檐或未用防火玻璃的情况下,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应1.2m。7、候梯厅、过道、楼梯休息平台等完成面的净尺寸应不小于国家相关规范要求。8、阳台栏杆高度应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