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网络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药品经营,包括网络药品销售活动、网络药品交易平台服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从事网络药品销售活动,应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网上网下一致”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从事网络药品经营活动,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第六条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第二章 网络药品销售管理第七条